于时代经纬中锚定航向 在法治沃土上深耕未来
——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有感
惠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
张琳
作为一名在商海搏浪多年的企业经营者,同时也肩负着市工商联及基层党委的一些服务职责,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后,内心的感受尤为深切和实在。这份感受,并非停留在宏大的叙事,而是真切地投射到企业经营的日常与未来发展的蓝图之上。我由衷地感到,这次全会擘画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新篇章,正是我们企业家群体最为期盼、最能倚重的发展基石。
首先,我感受到的是一份“稳”的预期,这比任何短期优惠都更为珍贵。企业经营,最怕不确定性。全会强调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核心要义之一就是构建更加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。映射到经济领域,就意味着营商环境将更具法治化、可预期性。产权保护、市场准入、公平竞争等根本性制度将更加健全稳定。这好比为我们企业家吃下了一颗“定心丸”,让我们敢于做长期投入,敢于制定五年、十年的发展规划,不必再为政策的频繁变动而过度焦虑。这种“稳”,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、安心谋发展的最强保障。
其次,我体会到一种“进”的召唤,指引我们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路径。全会精神中蕴含的“高质量发展”核心要求,与我们企业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高度同频。它清晰地告诉我们,过去那种依靠资源消耗、低成本竞争的粗放式增长模式已经难以为继。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,必将通过更高效的资源配置、更有力的创新激励、更严格的标准倒逼,引导资源向科技创新、绿色低碳、先进制造等领域汇聚。作为企业,我们必须主动顺应这一大势,将创新视为生命的源泉,将质量作为立足的根本,将社会责任内化为企业的基因。这不仅是响应国家号召,更是我们在未来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壮大的不二法门。
再者,我认识到一层“融”的智慧,企业命运与国家前途从未如此紧密相连。通过学习,我更加深刻地理解到,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基本细胞,其健康发展本身就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国家的“大治”离不开亿万个市场主体的“有序”。因此,我们企业家不应也不能置身事外,而应自觉将企业战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,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、促进共同富裕、稳定就业市场中主动担当。这既是我们的责任,也蕴含着巨大的机遇。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,必将释放出巨大的市场潜力,为我们提供更广阔的舞台。
立足本职,展望前路,我深感责任重大。作为工商联的一员和基层党委的负责人,我将努力当好全会精神的“宣讲员”和“践行者”。一是积极向广大民营经济同仁传递这份“稳”的预期和“进”的导向,凝聚发展共识,坚定发展信心。二是务实服务,聚焦企业在融资、人才、技术等方面的实际困难,推动构建更“亲清”的政商关系,助力打通政策落地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三是强化引领,推动非公党建与企业经营深度融合,让党组织成为企业发展的“红色引擎”,引导企业遵纪守法、诚信经营、回馈社会。征程万里风正劲,重任千钧再出发。我将以此次学习为新的起点,带领企业在这片因治理现代化而更加肥沃的土壤上精耕细作,同时团结引领更多企业家朋友,与时代同频共振,共同为惠州乃至国家的繁荣发展贡献我们企业家的坚实力量。